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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公告

地址:

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(A)1单元7层

电话:

招标一部: (0851)85226513
招标二部: (0851)84729133
造价部: (0851)85226568
经营部: (0851)85226520
综合办公室、党建工作部、风控法务部: (0851)85226515

公开招标

低热值中煤高质化工艺及配套智能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运用项目(二次)中标候选人公示

作者: 日期:2025-05-20 点击量:426 视觉保护色:

低热值中煤高质化工艺及配套智能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运用项目(二次)

中标候选人公示

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,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火烧铺矿(招标人名称)的低热值中煤高质化工艺及配套智能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运用项目(二次)(项目名称)(入场登记号:E52028120250001QE)已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会议,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,现公示下列内容:

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:8498.16万元,其中:设备购置费(分项最高限价)(含税价):4580.41万元;建筑安装工程费(分项最高限价)(含税价):3857.75万元;设计费(分项最高限价)(含税价):60万元。

 

第一中标候选人:泰戈特(北京)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
评审得分:86.84

中标候选人资质:设计资质:煤炭行业(选煤厂)工程设计专业甲级:

施工资质: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

投标报价:投标总价(含税):84450000.00元;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(含税):40455258.00元;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(含税):38480242.00元;设计费投标报价(含税):595000.00元

工期:响应招标文件。

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。

项目经理:杜军凯

项目经理资质:一级注册建造师(矿业工程)

证书编号:京1112017201848505

设计负责人:武洲鹏

设计负责人资质:一级注册建筑师

注册编号:20211106477

 

中标候选人:四川省恒升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(联合体:四川省恒升煤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,四川芙蓉川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)

评审得分:82.69

中标候选人资质:设计资质:煤炭行业(选煤厂)工程设计专业乙级:

施工资质: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

投标报价:投标总价(含税):82687800.00元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(含税):44880000.00元;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(含税):37231500.00元;设计费投标报价(含税):576200.00元

工期:开始工作日期起 90 个日历日完成带煤试运行(即完成主设备带煤工艺调试),开始工 作日期起 180 个日历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。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下达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。

质量标准:设计、设备采购、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合格 标准。

项目经理:薛永

项目经理资质:一级注册建造师(矿业工程)

证书编号:川1512015201521552

设计负责人:司海威

设计负责人资质:二级注册建筑师

注册编号:220235100104

 

中标候选人:北京国华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:北京国华技术有限公司开滦建设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评审得分:73.71

中标候选人资质:设计资质:煤炭行业(选煤厂)工程设计专业甲级:

施工资质: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

投标报价:投标总价(含税):84980800.00元;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(含税):45803500.00元;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(含税):38577300.00元;设计费投标报价(含税):600000.00元

工期:90个日历日完成带煤试运行;180个日历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。

质量标准:响应招标文件。

项目经理:邢贵坡

项目经理资质:一级注册建造师(矿业工程)

证书编号:冀1132011201109053

设计负责人:田辉

设计负责人资质:二级注册建筑师

注册编号:0028038


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3日,在公示期内,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(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火烧铺矿,联系电话:15086497957、15117454470)提出。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,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(六盘水市能源局(六盘水市煤炭局),联系电话:0858-8222382)投诉。

招标代理机构: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
联系电话:0851-85226513

重要提示:根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局11号令),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,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。

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
3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
4)相关请求及主张;

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
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